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其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或者是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此外,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当地属于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其子女也可以被认定为随迁子女,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