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病农保可以报销比例为:大病医疗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