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家尊严,是指对国家的权威和形象进行污蔑、诋毁、贬低或者造谣捏造,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和尊严。在我国,侮辱国家尊严行为已经被明确列为犯罪行为。刑法第103条规定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或者破坏国家统一、捏造或者故意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情形下的惩罚。这些行为可以导致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极其严重,因此要严加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