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土地在1949年建国后逐步变为集体土地。最初的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代初期,当时政府将大部分的地主土地收归国有,并将其分配给贫苦农民。1953年,政府开始实行土地改革,将农村土地分为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国家土地归政府所有,而集体土地则分配给农民集体所有。
此后,国家土地逐渐转变为集体土地,并在1980年代初期完成了这一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