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长春电影制片厂组织改编、拍摄了评剧电影《刘巧儿》,使“刘巧儿”的故事传遍全国,推动了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普及。
“刘巧儿”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刘巧儿”成了新中国巾帼楷模、妇女解放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