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上缴国家的部分被称为个人养老保险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6〕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应支付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职工和用人单位普遍承担。
个人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比例(一般为5:5)共同分摊,缴纳至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由个人每月在薪酬中缴费,用人单位完成缴费义务,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