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负责歌舞的部门往往被称作乐府,也有一些官方的机构专门负责宫廷舞蹈和音乐的编排和表演。乐府的主要职责是编纂各种诗歌和音乐作品,比如《九歌》、《离骚》等,同时他们还负责教授和培训各种音乐、舞蹈和唱歌技术,以及举办各种庆典和节日的表演。在古代,歌舞文化非常盛行,被认为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乐府也拥有相应的资源和权力,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