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立足地方立法拾遗补缺的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物业管理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职责,理顺物业服务企业及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