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饮食卫生,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学校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厨师长和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