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四川省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全面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开始是按照标准工资定额缴纳。1995年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后,开始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四川省成都市的用人单位是从1999年开始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