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 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需要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
3. 失业人员可以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线上办理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保障金申领并按照提示进行资料填写;线下办理则需要前往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五号楼一层3号政务大厅社保综合受理窗口。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此外,湖州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根据市本级和各县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市本级为1440元/每月,各县为1328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