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学计划与教材: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课时分配和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标准。使用经过审定的教材,不得强迫学生购买未经省教委教材办审定的各种题集、练册、假期作业、复习资料等。
2. 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格遵循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探究性和创新性。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注重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教学过程管理: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应明确具体的标准化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查、指导、评估制度。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
4. 听课制度: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应定期进行听课,互相学习、交流和评议。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5. 教学研究与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6. 学生评价:建立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既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也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审美素养等方面。
7. 教学质量考评:对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考评,以新生入学定员人数为基数考评班级、年级的合格率、优秀率。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重要依据。
8. 家校合作:加强家校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共同培养学生的品学兼优。
总之,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旨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