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处理业主装门违规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有权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案例中,如业主邓某在房屋南墙上私自开设门窗,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者,可以基于物业管理职责,要求业主限期整改、恢复原状。住宅小区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结构,以保持建筑物的整体美观和安全。
如果业主不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或管理规约,物业有权干涉并要求业主整改。这是物业公司在行使物业管理职责,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体现,应当得到支持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