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主张其对被保险人的债权,实现对其承担的赔付费用的追偿权利。
在保险赔付后,保险公司可以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主张权利,包括向侵权者或责任人追偿(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或向其他保险公司追偿(如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某一风险)。这种代位求偿权可以有效地保护保险人的利益,避免保险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又因为无法追偿而蒙受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保险人在明确具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保险的,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部分地区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因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中可能不会包含代位求偿条款,保险公司也将没有代位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