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是在197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979年,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