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卡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也有一些特殊的卡,如龙卡,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内,持卡人可以正常使用信用社卡进行存取款、转账等操作。过期后,卡片将失效,持卡人需要重新办理新卡。
为了确保卡片的安全和有效性,建议持卡人在卡片快要过期前联系信用社进行续卡或更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