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受理后,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结果。
第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可能会对被监督单位作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强调其行政行为需要遵守的规范及依据,这就是行政告诫。
第二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可能会对被监督单位作出限制行政行为的决定,使其改变原有的行政行为,这就是行政处分。
第三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可能会制止被监督单位违法行为,强制其恢复、改正或者撤销违法行为,这就是行政强制措施。无论哪种结果,行政监督的目的都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法律权益的实现,以促进行政机关的规范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