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孕妇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辞退孕妇,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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