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是农村户籍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卡贫困户的房屋;
2、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该危房必须是该户的唯一住房(无任何其它住房),其房屋危险程度达到不拆除重建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
3、必须长期有人居住的房屋;
4、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危房的鉴定由住建部门的技术监督站进行鉴定。
5、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6、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