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立法婚姻制度: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