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双方的角度出发的,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其实与每一位在车上的乘客都存在合同关系,而保证乘车人的安全是承运人应尽的义务。
公交公司就必须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而乘客因乘车受到了损害,这也就证明公交公司未能尽到这一义务,因此应当对全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