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荒山被征用赔偿归农民承包人所有。
荒山是指不适合耕作和建设的山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包括“三块地”即:耕地、园地和林地,荒山不属于耕地、园地和林地之一,因此归属于国家所有。
但是在征用时,需要对农民承包人进行合法的赔偿,所以赔偿金额归农民承包人所有。
在实际操作中,征用荒山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保障农民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征用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国家重点工程或者为了公众利益,所以赔偿金额应该科学合理,符合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