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421是中国农业部于2000年颁布的一项农业标准,全称为《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这个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要求,以降低农药使用对环境、农产品质量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食品。NY/T421标准旨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中农药的使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食品安全。
该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降低农药使用风险。
2. 合理选用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优先选择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
3. 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用药次数、施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