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约可以存在两种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意味着合同到期时买方需收取相应数量的实物,而卖方要提供相应数量的实物。因此,实物交割适用于原材料、实物货物等交易品种。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需要有充足的库存和承受交投成本的能力。
现金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到期日结算现金,以合同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值为基础,交付相应的现金。这种交割方式适用于金融产品、货币和指数等金融衍生品。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通常只需要拥有少量的交易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交易。
因此,远期合约并非必须实物交割,而是根据交易品种和交易双方的需求和协议来确定交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