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深圳市福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是港、澳、台同胞的,或具有国外户籍的,视为不具有深圳市户籍。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发放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地点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前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或咨询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全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