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公章不是随便就能刻的。无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的公章,还是私营企业的公章,都是需要经由主管部门审批,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刻制。未经备案的公章,虽然有时候在非正式场合能蒙混过关,但一旦到了银行等正规场合,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出现纠纷之后,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要由私刻公章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企业的公章,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审核无误后在公安机关指定地方刻制,到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启用。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章,由地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审批,同样在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刻制后,经由公安机关备案,由成立机关、即编办负责启用后,才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