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内的下水主管道是否公共设施与具体情况有关。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建筑中的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属于公共设施。
如果楼内的下水主管道是连接多个住户或公共区域的公共排水设施,通常被认为是公共设施。但如果下水主管道仅服务于一个住户或单元,则不属于公共设施。具体判定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竣工图纸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