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准备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出租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填写备案表格
前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福田区福强路1008号)一楼大厅领取并填写《福田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第三步: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大厅的租赁备案窗口。
第四步:受理登记
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核对资料无误后,出具《福田区房屋租赁备案受理通知书》,并收取备案费。
第五步:备案审核
工作人员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福田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备案费:
居住用房屋:40元/套
非居住用房屋:80元/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备案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
租期超过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才需要备案。
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期限一致。
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及时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备案变更或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