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时间要求:盘前集合竞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其中9:15至9:20可以申报和撤销,9:20至9:25只能申报不能撤销。
2. 竞价原则:集合竞价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3. 竞价方式:集合竞价采用一次性集中撮合的方式,即所有有效委托在同一时间集中撮合,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4. 交易品种限制:盘前集合竞价的交易品种包括A股、B股、国债现货、股票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等。
5. 报价单位要求: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盘前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是开盘价,由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成交量最大、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等条件。如果集合竞价时间内没有成交的委托单将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