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营口,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失业、待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居民户口;
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年满60周岁。
具体的补贴待遇包括:
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子女托幼费、医疗费, 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职工退休后, 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 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 由当地财政支付;
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 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 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
退休后,独生子女父母可以持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男方要求年龄满60周岁,女方则年满55周岁便可以领取,这项政策的补贴标准是一次性补贴不少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