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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怎么办
时间:2025-04-13 14:29:09
答案

提起上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由以上可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应当用书面形式。 你可以跟主审法官说你们没有收到关于管辖权的裁定书,口头通知是违法的! 那么法官应该会明白,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无效。

因此,对于在管辖权异议上被驳回之后我们可以提起上诉来解决。 法院在受理之后也会做出做出一定的裁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才能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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