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律师在古代并不直接对应某一类人。古代的法律体系和现代有所不同,律师这一职业主要是基于现代法律体系的发展而形成的。
在古代,法律事务通常由官员、官府或者一些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来处理,他们并不像现代律师那样以个人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因此,无法将古代的法律人员直接与现代的律师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