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其中,男已年满60周岁、女年已满55周岁的未参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可从缴费之下月起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2010年一次性补缴满15年,需缴纳81720元(月缴费基数按2270元)或49032元(月缴费基数按1362元),每月待遇根据缴费档次和年龄不同有所差异。
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后,可再逐年缴费,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