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跳单”违约行为的认定应满足四个条件:
⑴中介公司的委托权限是一般代理还是独家代理
⑵是否提供了房源信息或者成交机会,并且积极履行媒介服务
⑶委托人是否利用该信息、机会与出卖方私下成交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
⑷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不付或者少付)佣金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