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设立参考品牌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参考品牌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指定某个品牌或特定产品作为示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与该参考品牌相同或相似。
这种做法限制了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剥夺了其公平竞争的权利,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