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症。具体参考如下
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更好的解决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近期,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6号),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症四种疾病纳入全省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通知》于2022年7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