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宣传普通书法作品为省书协会员所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省书协会员是指在省书协注册的书法家或者是经省书协认定的书法大师,这些人应该具有一定的水平和认证。
而普通书法作品则没有经过省书协的认证和评定,因此宣传为省书协会员所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
此外,这种行为还会对省书协的声誉造成损害,并且侵犯了省书协的权益。
因此,应该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并对违法者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