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统筹前的工龄补缴规定是指在社会保险统筹前,职工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办法,在统筹后进行补缴的规定。在中国,这种规定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是一些关于统筹前工龄补缴的规定:
1. 补缴对象:在社会保险统筹前,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
2. 补缴年限: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补缴年限一般不超过15年。
3.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职工本人的工资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4. 补缴比例:补缴比例根据社会保险的种类和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一般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5. 补缴费用:补缴费用包括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滞纳金是指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