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个月引产属于怀孕早期引产,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给予怀孕女职工的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通常从怀孕第28周开始发放,至产后42天结束。怀孕3个月引产不属于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因为此时胎儿尚未成形,不具备生育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