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成立于2010年1月1日,其有效期至今尚未过期。该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交通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依据该条例,车辆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标志,以及执行交通警察的指示,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和预防。该条例是深圳交通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将持续维护深圳城市的道路安全、车辆通行和行人交通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