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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接访最新规定第60条
时间:2025-04-14 06:05:07
答案

规定如下:

首先要明确,信访工作的5项原则,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相关单位在接待信访、处理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必坚守以上五项基本原则。

其次,《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另外,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明确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最后,有效的监督是确保责任落实的必要条件,《条例》构建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明确信访考核将是领导干部考评重要参考,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对信访人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也必将严肃处理。

二、对信访人的要求;

1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对于信访人,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 、多人走访,代表人数不得超5 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 人。

3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 二)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 三) 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 四)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 五)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 六) 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我国,信访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新规对于信访人和接访机关单位都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要求,不仅指导了信访人合理的反映问题,也对于接访机关单位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对着力化解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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