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潍坊市各区县历年退休金计发基数如下:
2019年度:各区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
2018年度:各区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2017年度:各区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
2016年度:各区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计发基数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计发基数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您需要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退休金发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