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全额兜底补助标准。五保户的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象为9800元/人/年;孤儿集中供养为22272元/人/年,分散供养为13920元/人/年;低保户确保保障水平不低于458元/人/月(5500元/人/年);补差兜底,在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253元/人/月)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确保保障水平不低于336元/人/月(4032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按50元/人/月发放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被评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100元/人/月发放护理补贴1。
城乡低保制度。城镇低保标准62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4308元/年。低保待遇实行补差发放,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低保标准的,通过发放低保金使其收入补足到本县低保标准2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2。
低保救助延缓期标准。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2。
易地搬迁户低保申请。符合政策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可纳入安置地相应最低生活保障2。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一般为120元/人/月